索 引 號: | 11330700002592599F/2021-00562 | 發布機構: |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|
---|---|---|---|
文 號: | 公開日期: | 2021-01-20 | |
登記號: | 公開方式: | 主動公開 | |
有 效 性: | 公開時限: | 長期公開 | |
主題分類: |
《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》(金政辦發〔2021〕 號)于近日發布,現解讀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
根據《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號)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,每隔兩年組織清理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。在2018年清理結果的基礎上,市司法局對1985年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,由市政府及其辦公室下發的412個行政規范性文件再次進行了清理。
二、主要內容
決定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| 全文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| 部分條款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| 部分條款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|
329件 | 63件 | 5件 | 15件 |
注:未列入繼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。
|
三、實施時間
《通知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。
解讀機關:金華市司法局
聯系電話:82469276